【公告】經562次會議決議,EnglishScore政策及應考調整說明
鑒於EnglishScore 測驗採遠端 AI 判別監考模式,其考試公平性與公正性屢受各界質疑,且教育部目前亦不採認該證照,業界也尚未接納此證照。為維護本校學術誠信及英語檢定認證品質,經115年2月25日第562次行政會議決議,自115學年度起,EnglishScore英語檢定成績將無法申請獎勵,並不採認為A類英文畢業門檻。
一、既有證照採認原則:凡學生於 115 年 4 月 7 日(含)以前已申請或已取得 EnglishScore 證書者(以證書戳章日期為準),仍予以採認(證照採認種類以各系訂定為主。
二、學生權益保障(補救措施)
(一)如115 年 4 月 8 日尚未取得英語證照者,EnglishScore 將改由本中心統一辦理校內專案考試,專案檢定舉辦日期、相關規定及需求人數調查將於4月初公告,請留意本中心最新公告或學校信箱。
(二)上述補救措施以大四應屆畢業生或大四實習之大三生優先安排測驗(以考場可容納人數而定),施行期間至本(114-2)學期結束為止;本中心將提供前述學生皆得於114-2學期前得參與測驗。
三、自115學年度起,語文中心將不採認EnglishScore為A類英文畢業門檻,煩請目前有認可此證照之系所,協助修改貴系所的畢業條件標準表。
